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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合同法退休規定嗎

我國勞動合同法退休規定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係,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退休年齡勞動法沒有規定.是由以下法規規定的: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

退休年齡勞動法沒有規定.是由以下法規規定的: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二、勞動者退休手續辦理流程

1、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金繳納至退休當月,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社會保險中心退休管理科(或養老待遇福利科)申報退休停繳,打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5)社會保險繳費發票。

3、退休金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儲存額÷個人賬户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 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基本養老金每年七月根據全省統一公佈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關於退休的具體法定年齡這不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當中是提到退休以後雙方之間形成的這種合作關係不再受到勞動合同法的約束,所以大多數都應該按照勞務關係來處理。因此,企業如果願意聘用那些已經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紀的職工的話,雙方在協商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時候也不是説非參考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