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單位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如不續簽的,一般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單位需要直接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勞務合同糾紛有年齡限制嗎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簽訂勞務合同是有年齡限制的。一、因為我國的勞動法規定,單位不可以使用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二、如果單位非法使用十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話,那麼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會弔銷營業執照。...
-
民法典規定什麼情況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合同
律師解析:《民法典》沒有規定用人單位終止合同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進行了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以下情形可以終止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法定其他...
-
民法典規定假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律師解析:1、《民法典》規定假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2、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包含有:(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2)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簽訂的合同無效;(4)法律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
-
工作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主張
律師解析: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