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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什麼

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什麼

畢業生在正式獲得了畢業證之後,就具備了法律上面規定的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此時就可以與所在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就畢業生來講,由於缺乏一定的經驗,因此一定要了解清楚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什麼。以下本站網的小編為您介紹分析。

一、要注意學習《勞動合同法》。

無論什麼專業畢業,掌握《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權利義務,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等規定,既可及時要求用人單位改正,也可防患於未然。

二、要注意誠實守信。

《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報酬等情況;也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説明。簽約前既要充分了解單位,也要如實提供情況。

三、要注意分清合同類型。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類。合同類型直接影響合法權益,不能不分性質一簽了之。

四、要注意訂立書面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有不少單位試圖不籤書面合同而規避法律規定。也有應屆生礙於情面只簡單地口頭協議。這樣,一旦發生勞動爭議,解決起來就會很困難。

五、要注意拒絕不合法要求。

《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所以,應注意拒絕交保證金或身份證等習慣做法。

六、要注意檢查必備條款。

對照《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審查9項必備條款:即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的其他事項。上述條款一項都不能少。否則,如有缺漏,就埋下勞動爭議隱患。

七、要注意依法約定試用期。

要注意《勞動合同法》第19條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且只能約定一次的規定。同時要注意,根據第20條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八、要注意仔細推敲合同。

簽字時,不僅要對文本仔細推敲,還要仔細閲讀崗位説明書、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考核等規章制度,這些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發現表述不清時,要及時要求説明和修訂。

九、要注意不隨意約定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第22條規定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第23條規定的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要注意妥善保管文本。

要注意合同簽訂後,雙方各執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則,合法權益被侵害或發生勞動爭議就沒有了重要證據。

有的應屆畢業生在尚未畢業之前,就會到用人單位實習,這個時候也是需要簽訂一份協議的,但不是勞動合同,而是三方協議或實習協議。只有在正式畢業之後,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當然,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這些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深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