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名字寫錯了怎麼辦?
一、勞動合同名字寫錯了怎麼辦?
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籤勞動合同時有錯別字或者填錯,可以劃掉再做修改,但需要保證的是兩份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另外最好是在修改的地方加蓋用人單位印章及勞動者手印。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動合同的簽訂是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的,特別是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上,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合同的條款中存在違法的行為,那麼顯然就是不可以具備法律效力的,但名字寫錯並不是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定事由,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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