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一定要批准才能走嗎?
勞動關係2.72W
律師解析:辭職一定要批准才能走嗎?不是。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到時間可以走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員工辭職,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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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級幹部坐牢要幹活嗎?
律師解析:廳級幹部坐牢是需要幹活的。我國監獄法規定: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監獄根據罪犯的個人情況,合理組織勞動,使其矯正惡習,養成勞動習慣,學會生產技能,併為釋放後就業創造條件。監獄對罪犯的勞動時間,參照國家有關勞動工時的規定執行;在季節性生產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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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員工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被公司解僱的賠償:1、公司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2、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3、因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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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賬憑證上的工資條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要確定勞動關係,主要還是要看雙方是否存在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合同期限已滿,但是有發放工資的記錄等能證明自己在單位工作過的,就認定有勞動關係。法律規定,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時候,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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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內怎麼約定競業限制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來約定競業限制協議或者條款,雙方可以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違約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