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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拒絕加班是否可以

職工拒絕加班是否可以

我們發現在本身約定好的工作時間外,用人單位可能會出現延遲職工工作時間的情況,其實也就是安排職工加班。那在這種情況下,職工拒絕加班是否可以呢?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職工拒絕加班是否可以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工作,稱為加班加點。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説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二、員工拒絕加班會被辭退嗎

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常會遇到生產任務緊急,確實需要加班的情況,但一定不能忘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限度內適當安排。否則勞動者有權拒絕,而公司也不得以此為理由來辭退員工。

有些公司願意用金錢來購買勞動者多餘的休息時間,可是作為員工有時候寧願多休息也不願意加班,因此從法律上面來看,其實職工拒絕加班安排是可以的。但需要主要,要是在一些特殊期情況下,單位安排職工加班的話,那麼此時職工就不能拒絕了,但是此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標籤:職工 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