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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寫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沒寫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沒寫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是可以的;

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而不用提前30天。

《勞動合同法》對此規定如下: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八十二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二、辭職時要注意什麼問題

應注意的問題:辭職後,單位應及時將職工檔案轉到職工新的接收單位。由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依照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約定,由勞動者承擔。賠償經濟損失,是指對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紀、違約職工,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的一種經濟處罰,賠償的金額應低於單位的損失數額,並且應保障職工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辭職是否給付經濟補償金的爭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以下五種情況下迫使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除以上情況外,一般不能得到經濟補償金。

綜合上面所説的,沒寫勞動合同就是屬於用人單位違反了法律規定,這種行為完全是可以離職走人的,不僅可以走人而且還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投訴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從而讓用人單位受到處罰,所以,自己的權益一定要懂得自己愛護。


標籤:勞動合同 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