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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怎樣領取

失業金怎樣領取
想要領取失業金首先要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不是失業人員主動放棄工作的機會即非本人自己辭職;失業人員已經辦理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之後,帶上本人身份證明(户口簿、身份證、一寸證件照兩張)、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即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等,去社保中心辦理即可。有什麼不太明白的地方可以詢問單位人事部的人員。在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會填寫《就業失業登記表》《就業失業證申領表》,不懂的地方就詢問工作人員。
等待《就業失業登記證》辦下來後,交給人事部。剩下的事情就是人事部去登記。做報備。剩下的就是等待領失業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標籤:領取 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