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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條件下勞動是否可以進一步縮短每天的工作時間呢

在特殊條件下勞動是否可以進一步縮短每天的工作時間呢
律師解析:是的。一般情況下,企業實行的是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工時制度,但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或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每週40小時的基礎上再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可以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