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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社保補繳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重慶市社保補繳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重慶市在社保的補繳的規定上是具有自己的當地的特則的,也即是説是當地的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一項社保的補繳政策,所以在重慶今年最新的一年,在社保的補繳上做出了哪些具體的變化情況,接下來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重慶市社保補繳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重慶市社保補繳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一、補繳的適用對象、補繳的起始時間和補繳所需資料

(一)補繳適用對象

未達到《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辦理退休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4〕95號)第五條規定退休年齡的下列人員,申請辦理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補繳),經參保地社會保險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辦理補繳手續。

1.參保單位和職工。

2.因用人單位漏報職工或少報職工繳費月數、瞞報職工繳費基數等,按照原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用人單位不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不如實申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的處理意見》(渝勞社辦發〔2005〕158號)規定申請辦理繳費基數維護的參保單位和職工。

3.用人單位失業職工。

4.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

5.個體工商户(含僱工)。

6.符合渝勞社辦發〔2006〕206號規定的勞動合同制工人。

(二)補繳起始時間

1.參保單位職工補繳

參保單位職工申請補繳,應從與單位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之月起補繳,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2.參保單位和職工按照渝勞社辦發〔2005〕158號規定申請辦理補繳

因用人單位漏報參保人員或少報、瞞報職工繳費基數,或勞動監察、審計稽核、行政複查、勞動仲裁、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原因,應按照渝勞社辦發〔2005〕158號規定辦理補繳的,由參保地社會保險局根據有關部門確定的補繳時間辦理補繳手續。

(三)補繳所需資料

根據不同的補繳對象應提供相應的有關材料:

1.參保單位職工

(1) 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維護申報表(漏投補繳)》或《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維護申報表(繳費基數維護)》;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或《職工檔案》等能證明其勞動關係的有關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2.按照渝勞社辦發〔2005〕158號規定辦理補繳的參保單位職工

(1)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維護申報表》。

(2)根據不同的原因提供相應的材料:

①用人單位少報、瞞報歷年繳費基數的,提供補繳時段《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有關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②審計稽核補繳,提供相關部門下達的《稽核整改通知書》。

③行政複查補繳,提供《基本養老保險複查決定書》。

④仲裁補繳,提供《仲裁裁決書》。

⑤行政複議補繳,提供《行政複議決定書》。

⑥行政訴訟補繳,提供《行政訴訟判決(裁決)書》。

⑦勞動監察部門等有權機關出具的有關文書。

重慶市社保補繳政策的規定是什麼?裏面詳細規定了一般社保的補繳所需要的材料證件以及起止的時間還有發生爭議的時候需要準備的流程,一般的補繳的條件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必須是重慶市的市民,是公司單位的員工之一,一直有在繳納保險金的人才可以進行社保的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