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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欠薪問題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一、農民工欠薪問題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農民工欠薪問題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經協調,單位支付員工工資。

2、申請勞動仲裁,經過裁決之後單位支付員工工資。

3、裁決後單位拒不支付可申請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二、拖欠工資的處罰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登記表原件1份;

(2)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2份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3) 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證請複印雙面);

(4) 授權委託書原件1份(根據不同的授權委託情況提交;授權委託書需明確委託事項和代理權限);

(5) 受委託人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覆印件1份;

(6) 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7) 委託人與受委託人關係證明覆印件1份;

(8)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1份,如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記錄、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處罰憑證、社保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等。

其實,農民工本人在討要工資的過程中,也要適當的增強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有的時候單憑農民工個人力量可能很難討要到工資,所以農民工最好還是到國家有關部門投訴,與此同時農民工也可以藉助媒體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