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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資嗎?

一、因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資嗎?

因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資嗎?

因疫情延期上班有工資,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支付相應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以及採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不計入醫療期。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醫療機構對甲類傳染病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應當隔離治療,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脱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疫情期間造謠會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對疫情進行造謠、傳謠的,依據情節承擔法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進行治療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構成犯罪的,對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代社會由於疫情是屬於高發期,所以會有很多的人員,對於疫情當中發生的一些法律問題產生一些困惑,比如説工資的發放問題以及相關的犯罪行為,但不管怎麼樣來説的話,都必須要對於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作出保障,千萬不能夠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至於工作這個方面也不需要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