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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倒的加班工資如何算

一、三班倒的加班工資怎麼算?

三班倒的加班工資如何算

三班倒就是每天24小時分成早中晚三班,每班8小時,輪換上班的工作制度。

只要單位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安排勞動者每日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的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即不得認定單位違法。

因為,我國《勞動法》規定法定的工作時間以及法定假期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而三班倒並沒有剝奪勞動者的休息權。

用人單位若安排員工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法定節假日工作,不論是否倒休,都應算作節日加班,應當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照工資的3倍標準來計算加班費。

延長工作時間是指勞動者的工作時數超過法律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包括加班和加點兩種。

加班是指員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從事生產或工作;加點是指員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標準工作日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生產或工作。

根據加班加點時間的不同,《勞動法》將加班加點的工資報酬計發比例做了三個不同層次的規定: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即加點),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二、三班倒的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加班工資的折算方式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算出日薪與時薪後,再分別乘上三倍(法定節假日)或兩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確定。

根據規定,即使是三班倒的職工也是有休息的權利的,而要是單位在非倒班的時間,安排其上班的話則一般就會視為加班,那麼就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支付其一定數額的加班工資。至於三班倒的加班工資如何算,上文中已經做出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