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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此時可以申請進行工傷認定,而一旦認定為交通事故工傷的話,在交通事故賠償不足的話,還可以申請進行工傷賠償。那現實中該如何認定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如何認定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如何認定?根據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能否認定工傷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一定的因素和具體實踐作判斷。由於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而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為工傷。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上訴四點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認定工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在社保部門領取並填寫);

2、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提供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未參保員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單位的註冊登記資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詢打印);

3、首診病歷及有關檢驗報告複印件;

4、員工身份證複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其他有效證明覆印件;

6、申請由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提出,還須提交申請人與工傷職工的親屬關係證明,如户籍證明(申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交通事故工傷的賠償標準如何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於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後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於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於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現實中,認定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其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時與一般工傷認定的標準不同,當然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一樣的。因此當事人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事先準備好不同的認定材料才行。但很少時候會出現能夠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的雙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