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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險有什麼用,工傷保險的認定範圍有哪些

工傷險有什麼用 工傷保險的認定範圍有哪些

工傷險屬於五險一金中的一險,而這一險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是由用人單位來交納的,也就是説勞動者個人是不能交納工傷險的,工傷險的全部費用都應該由用人單位來承擔。不過大家知道這個工傷險有什麼用嗎?而工傷保險的認定範圍又是怎樣的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工傷險有什麼用

1、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是國家對職工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職工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標誌和成果。

2、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醫療以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卹和遺屬撫卹,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和家屬的後顧之憂、工傷補償體現出國家和社會對職工的尊重,有利於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3、建立工傷保險有利於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改善勞動條件、防病防傷、安全教育,醫療康復、社會服務等工作緊密相聯。對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職工的安全生產,防止或減少工傷、職業病,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至關重要。

4、工傷保險保障了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安定。

二、工傷保險的認定範圍有哪些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

(7)因工、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單位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失蹤的,或者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規定的五險其實屬於基本社會保險,按照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了用工關係之後,那麼用人單位就應該為員工購買社保,其中就包括工傷險。否則單位需要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而之後如果發生工傷事故的話,相應規定工傷賠償也是需要用人單位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