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認定

村民糾紛引起施工糾紛怎麼解決?

一、村民糾紛引起施工糾紛怎麼解決?

村民糾紛引起施工糾紛怎麼解決?

先進行調解,不能成功再進行起訴。

農村糾紛調解程序:

1、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者鄉級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雙方當事人出示舉證的材料和依據;

3、工作人員現場調查材料和取證;

4、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製作書面調解書;

5、調解未達成協議的,或者調節書送達前一方或者雙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門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人民政府錯處處理決定。

二、農村的宅基地施工糾紛怎樣解決?

根據規定,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主要有三種:

(1)協商解決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2)行政解決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外,宅基地糾紛還可以通過人民調解來解決。人民調解是指在調解委員會(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員會和農村的村民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民間糾紛當事人進行説服教育、規勸疏導,促進糾紛當事人互相諒解,平等協商,從而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羣眾自治活動。

所以如果是村民糾紛引起了施工的糾紛,那麼解決糾紛的方式最好是雙方通過調解來解決,通過調解解決是比較省時省力的,如果是雙方都不能夠就糾紛達成一致的意見,那麼也可以發起仲裁,如果通過仲裁委員會都不能解決雙方的問題,那麼直接發起起訴是最妥當的方法。

標籤:施工 糾紛 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