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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傷認定和賠付是怎樣的?

骨折工傷認定和賠付是怎樣的?

職工在遭受工傷傷害時,經過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的工傷認定之後,如果傷情較為嚴重,甚至因工傷導致殘疾,對工作勞動和正常生活造成較大影響時,應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論評定的傷殘等級,申請相應標準的工傷賠償,等級越高、賠償金額越大,那麼,骨折工傷認定和賠付是怎樣的呢?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職工因工傷導致骨折時,應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根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綜上所述,關於骨折工傷認定和賠付的問題,需要根據骨折傷害的具體情況確定,工傷職工應按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後,到鑑定機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骨折嚴重程度的不同評定傷殘等級,達到七級以上的,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