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認定

廣西工傷認定工作流程是什麼?

一、廣西工傷認定工作流程是什麼?

廣西工傷認定工作流程是什麼?

1.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親屬)、工會都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免費領取《廣西省工傷認定申請表》);

2. 申請工傷認定時,同時提交規定各種資料(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單位:安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股);

3. 工傷股審查材料,並決定是否受理(受理登記);

4. 工傷股通知補正材料(電話、通知書或者口頭);

5. 單位舉證(工傷股向用人單位發舉證通知書);

6. 工傷股組織調查核實(電話、問話筆錄和現場調查取證)情況;

7.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從受理之日起60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8.重大、疑難案件移送市工傷認家科,由市局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9. 送達《工傷認定結論書》;

10. 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二、工傷申報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綜上所述,工傷申報後,通常情況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自工傷認定申請受理之日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工傷認定申請超期未公佈的,可以及時到勞動局諮詢原因,並不排除存在認定時間延長的突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