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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工傷申請多久後工傷鑑定?

提交工傷申請多久後工傷鑑定?

一、提交工傷申請多久後工傷鑑定?

一個月,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鑑定)是必須治癒出院並且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才可以申請,時限也是有規定的:如果是治癒出院前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治癒出院後1個月內申請,如果是治癒出院後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做出工傷認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申請工傷一般三十日內去做鑑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出現工傷事故怎麼賠償?

1、知悉工傷事故損害的發生: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在24小時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案(節假日、週日順延);傷者到工傷保險指定醫院;

2、提出工作認定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啟動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序;

4、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到經辦機構報銷工傷醫療費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通知書、診斷證明。

(2)工傷者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門診病歷複印件、收費發票、處方複印件及相關檢查、化驗單據複印件。

(4)住院病歷複印件,住院證、出院證。

(5)出院費用清單、每日清單、住院收費發票。

出現工傷事故之後,一個月內單位要給員工申請工傷認定,要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告,並安排員工進行工傷鑑定,出具認定結論,確認工傷的等級,再按照相應的等級,支付工傷賠償款,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必要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標籤:提交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