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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井下生病算不算工傷?

煤礦井下生病算不算工傷?

一、煤礦井下生病算不算工傷?

算工傷,在工作場所受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視為工傷。

二、工傷申請流程是什麼?

1、工傷認定申請主體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係其法定義務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據此,此種申請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非職工一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時就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此種場合的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來説,是其民事權利而非義務。同時,法律授權工會組織也享有工傷認定申請權,以維護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

2、工傷認定管轄

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體的説,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⑵依規定應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3、認定申請時限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至於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在勞動者遭受人身損害之後,一定要及時的申請工傷認定,因為只有經過工傷認定程序,並且被認定為工傷之後,勞動者才可以請求社會保險部門和用人單位向自己支付工傷賠償,具體的工傷賠償項目還需要根據勞動能力傷殘鑑定的結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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