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糾紛

當事人有工傷保險找那個單位理賠

一,當事人有工傷保險找那個單位理賠

當事人有工傷保險找那個單位理賠

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先申請工傷認定,待認定書下來後再申請傷殘鑑定。

二、申報工傷應提交的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受傷職工、受傷時間、受傷地點、受傷原因、受傷經過、救治情況、傷者意見、單位意見及公章等);

(二)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職工名冊、受傷月份工資發放單、考勤記錄、產量記錄等);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診斷證明、病歷)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鑑定);

(四)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五)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操作程序

(一)受理

15個工作日內根據提供的材料作出受理、不受理、補正書面通知書。

(二)調查認定

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完成認定工作,並形成書面決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三)送達

作出認定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

四、不予受理的範圍

(一)超出規定申報時效的(傷害事故發生在1年以前);

(二)傷者不在法定就業年齡段內的;

(三)無法定用工主體的;

(四)統籌地區以外的;

(五)不在法定管轄權限內的。

五、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單位申報時提供的所有複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

(二)職工或者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三)道路交通事故必須出具交警部門的相關認定決定或證明,派出所出具的無效;

(四)死亡事故應出具死亡證明;

(五)直系親屬得出申請的,應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六)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或其他證明。

工傷保險的問題的處置對於自己的工傷確實存在不少的幫助,尤其是在具體事情處理上,只要當事人購買了工傷保險,自己就可以獲得一定的程度上的補助,但是需要自己提交的資料的足夠完全,但是在問題的處理上更多的還是企業責任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