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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材料,具體有哪些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材料?具體有哪些?

申請工傷傷殘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工傷傷殘鑑定的期限是多久?工傷傷殘鑑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在傷殘鑑定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詳細的介紹傷殘鑑定需要的材料。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複查傷殘狀況。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係的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併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

(一)屬於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六)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

以上就是關於工傷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材料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勞動者對於傷殘鑑定的結果不服怎麼救濟?申請傷殘鑑定應當在什麼時候提出?有沒有時效?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做詳細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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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工傷 傷殘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