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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做一次傷殘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

一、做一次傷殘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

工傷做一次傷殘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

工傷60天。傷殘鑑定要在受傷職工傷情穩定或停工留薪期滿後,及時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鑑定,並在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衞生專業較多的,可以延長30日。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鑑定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鑑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在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自最終勞動能力鑑定報告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複查鑑定。

二、傷殘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閲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户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説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説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三、工傷傷殘鑑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

2、職工因工傷殘等級鑑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單獨附照片一張;

3、傷病情材料原件(複印件需到醫院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申報前兩個月內開具);

4、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三份。

工傷的鑑定一般是60天左右出具鑑定結果。如果遇到疑難雜症的情況可以延長30天。患者出院的時候一般就可以申請做傷情鑑定了,如果是骨折的就得等拆除鋼板或者鋼釘3-6個月之後才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