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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工傷鑑定應當提供哪些材料?

青島工傷鑑定應當提供哪些材料?

青島工傷鑑定,應當提供青島市工傷認定申請表,職工與單位勞動關係證明材料,治療期間醫院診斷證明,兩人以上證明證言,職工身份證,如果不是參保單位申報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如果是車輛事故進行鑑定,應當提供交通管理部門或公安部門的事故認定書。

青島如何申報工傷,都需要準備什麼材料?中國社保網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本文將詳解企業青島員工工傷如何認定,瞭解青島工傷認定的流程,寫好青島工傷認定申請表有助於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青島職工工傷認定標準、需要提交材料大全

青島工傷保險認定攜帶材料:

1、《青島市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初診病歷或醫療診斷證明、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4、兩名以上證人證言(按手印)及證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受傷害職工及證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6、非參保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

7、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⑴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相關法律文書;

⑵屬於機動車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它有效證明;

根據《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康復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康復對象在康復治療期間發生的以下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1、生活用品費用;

2、非因工傷病及其合併症、併發症所發生的醫療、康復費用;

3、超出工傷康復規定標準發生的費用;

4、因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5、工傷康復期滿或結束後拒不出院發生的費用;

6、拒絕合理的工傷康復治療而增加的醫療、康復費用;

7、未經規定辦理轉診手續所發生的醫療、康復費用;

8、其他不符合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的費用。

綜上所述,青島工傷鑑定,依據青島人力資源管理辦法,對於職工康復期間的生活用品,不予報銷,非工傷引起的疾病,不予報銷,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工傷結束拒不出院的費用,不予報銷,私自轉院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超出工傷規定的待遇,不予報銷。

標籤:青島 工傷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