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鑑定

職工工傷鑑定多久可以做?

職工工傷鑑定多久可以做?

一、職工工傷鑑定多久可以做?

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

(1)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等。

二、工傷待遇賠償項目。

包括:⑴醫療費,⑵住院伙食補助費,⑶護理費,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⑸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重慶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⑹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⑺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⑻後續治療費,⑼殘疾輔助器具費,⑽交通費等。

三、相關法律知識

保險法是指調整保險關係的一切法律規範的總稱。凡有關保險的組織、保險對象以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法律規範等均屬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企業和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時,應當及時為職工進行工傷鑑定,一般在一年內完成,其中還涉及到工傷賠償金、保險賠償以及誤工費和個人精神損失等等費用,還需要結合工傷的種類和造成的傷害進行具體計算,當事人也應當積極聯繫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鑑定。

標籤:職工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