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鑑定的手續有什麼
一、申請工傷鑑定的手續有什麼
工傷鑑定是對工傷傷殘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進行鑑定,也叫勞動能力鑑定。需要的手續有:
首先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並提交: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3、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4、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5、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然後等待鑑定結果即可。
二、工傷賠償項目
(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員工在上班的時候受傷了,到醫院治療後要申請驗傷鑑定表,最遲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否則員工就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員工在公司上班,公司必須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在一些危險的場所工作,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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