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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工傷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在建築工地幹活的工人,有時候會面臨人身傷害事件的發生,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這種發生在工作崗位上的工人受傷的情況,應該算作工傷。為了弄清具體的工傷等級,工人可以委託家屬申請工傷鑑定。那麼,申請工傷鑑定流程是怎樣的?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申請工傷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1、申報

(1)單位申請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職工或直系親屬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受理

如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3、調查

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據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或證據線索,參保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4、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二、申請工傷鑑定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事故發生之日3個工作日內報送)

2、工傷認定申請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一同報送)

3、事故人和單位簽訂的有效書面勞動合同(原件並複印件)

4、事故人的身份證或暫住證(原件並複印件)

5、首次就醫病歷及診斷書等有關材料(原件並複印件)

6、工作考勤記錄卡(原件並複印件)

7、企業營業執照(原件並複印件)

8、單位參加當地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費的憑證和參保職工花名冊(原件並複印件)

9、事故調查報告

綜上所述,工人受傷後,應該第一時間找單位,要求工傷鑑定。單位不配合的,工人再委託家屬辦理。申請工傷鑑定流程比較清晰,包括提出工傷鑑定申請、提交材料、勞動局受理、開展鑑定及出具工傷鑑定書等環節。工人自行申請的,應該準備好包括工傷鑑定申請表、事故調查報告及勞動合同等資料。

標籤:工傷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