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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賠付與交通事故賠付重複嗎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工傷傷殘賠付與交通事故賠付重複嗎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事故怎麼賠付

1、事故雙方均為機動車的,雙方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互相賠償對方損失,死亡傷殘11萬、醫療費1萬元、財產2000元;不足部分,雙方按7:3的比例分擔;

2、事故一方為機動車,一方為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的,機動車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賠償對方損失,不足部分,如果機動車佔主要責任,主次責任按8:2分擔,如果機動車佔次要責任,主次責任按6:4分擔;

3、雙方均為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的,所有損失按7:3比例分擔。

保險賠償方式如下:交強險賠償交強險損失,商業三責險賠償交強險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商業車損險賠償對方賠償完以後不足部分的已方車輛損失,商業車上人員險賠償對方賠償完以後不足部分的已方車上人員受傷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