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的解決有哪些程序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1.22W
律師解析:解決勞動爭議的程序包括: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之間友好協商;
2、要求工會或第三人共同協商;
3、協商不成的,依法請求調解組織來調解;
4、調解不成功的,則及時提請勞動仲裁;
5、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則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之間友好協商;
2、要求工會或第三人共同協商;
3、協商不成的,依法請求調解組織來調解;
4、調解不成功的,則及時提請勞動仲裁;
5、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則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
提交離職申請一個月不批是否能自動離職
律師解析:提交離職申請一個月不批可以自動離職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者有哪些説明義務?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職工曠工幾天公司能夠辭退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關於曠工幾天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單位能夠制定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在實際操作中,通行的標準是以曠工3天作為可解僱...
-
公司倒閉懷孕職工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公司倒閉支付懷孕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