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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2月薪税後多少

1、應繳税490元,到手是11510元,前提是沒有繳納社保等費用。
2、應納税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徵點(5000元);
3、應納税額 = 應納税所得額 x乘以税率 - 速算扣除數;
4、即:(12000-5000)乘以10%-210=49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六條
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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