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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作時間

正常工作時間,是指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所確定的工作時間。根據最新法律規定,我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指每月工作21.75天,每天工作7.5小時,每週工作37.5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是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在正常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月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