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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每月工作時間

法律1.59W
勞務合同每月工作時間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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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的工作時間規定多長時間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務合同的工作時間每日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必須安排勞動者休息一天,而且每週不能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延長員工時間的,那麼要提高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