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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無效婚姻可以上訴嗎?

一、宣告無效婚姻可以上訴嗎?

宣告無效婚姻可以上訴嗎?

不可以。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一經受理,經審查確實屬於無效婚姻,人民法院應當作出無效的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解調。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自始無效,是指無效或者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

二、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締結的婚姻。重婚不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都破壞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損害了合法婚姻當事人的權益,因此,很多國家法律對此都作為無效婚姻的一類而明令禁止。

2、近親婚。指當事人之間具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直系親屬關係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所締結的婚姻。

3、疾病婚。即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所締結的婚姻。一般將精神病及痴呆病患者、嚴重遺傳性疾病、性病及急性傳染病歸屬於禁止結婚的範疇。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由於欺騙、隱瞞或其他原因結婚,婚後尚未治癒的,屬於無效婚姻。

4、早婚。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達法定婚齡所締結的婚姻。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這是對結婚年齡的最低限制,低於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

宣告婚姻無效不能上訴,與有配偶的人結婚,在法律上構成重婚罪,不符合婚姻的成立條件,應當認定為無效婚姻;法律中是禁止近親屬結婚的,因此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所締結的婚姻是無效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