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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位權功能與本質

保險代位權功能與本質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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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位權的本質


1、關於保險代位權的本質,布曾特大法官曾有過經典的論述,“代位權是一個為防止被保險人超額獲償而對保險人有利的原則”,“在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保險人有權享受被保險人的一切權利,不管是合同權利,已執行或未執行的,還是侵權法上的權利或其他權利,無論是否附條件或其全部是普通法上還是衡平法上的,無論保險人是否能夠以被保險人的名義來行使權利或獲得權利或條件,從而使被保金額降低”。在保險代位權中,保險人可以利用“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享有的一切權利”,只要不會使被保險人在綜合風險由被保險人自己或由保險人承擔損失時的處境比損失未發生時的處境差,保險人就可以享有在“補救被執行後的好處”。

“保險之機能,在於損失之補償”。損害填補原則在保險法上運用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保險代位權,其核心在於禁止得利,防止被保險人從保險人和第三人處獲得超過其損失的雙倍補償,就是要防止被保險人從損失中獲利。這對於防止或避免被保險人的道德危險或額外獲利有積極的意義。

由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承擔經濟損害恰恰體現了社會的公平、正義觀念。侵權法的原則就是使“由造成損害之人最終對損失負責”,社會的公平、正義觀念也要求造成損害的人應當最終在經濟上有所負擔。如果不存在保險代位權,那麼在損害發生後就會由保險人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這無異於使第三人通過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保險合同獲益,明顯不符合公平觀念,因此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取得保險賠償,保險代位權都可使得第三人喪失上述違反公平原則的獲利機會。確定保險代位權和由第三人在造成損害時負擔賠償保險人付出的保險賠償金,從經濟上對第三人有威懾作用,可防止其實施違法行為。這也是保險代位權的基本功能之一,即“最終確定由造成被保險人損害的第三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從社會整體考慮,保險代位權的實行沒有違反社會的公平觀念。保險人行使保險代位權獲得的補償費用,一方面可降低保險費率,另一方面有助於保險業的發展。由於保險業內部激烈的競爭,不同的保險人之間為了爭取更多的投保單和獲取更多的利潤,會促使保險人殫精竭慮、奮發圖強,力爭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來。因此那種認為保險人通過行使保險代位權獲得補償費用會導致保險人不思進取,缺乏競爭力,進而不利於保險業發展的想法是多餘的。

總之,保險事故發生後由受害人承受損失是不能被接受的,由保險人承擔責任,免除第三人的責任是不公平的。由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後行使代位權從第三人那裏取得補償的制度,即可防止被保險人獲取大於其損失的利益,又可使加害人對自己的行為付出一定的代價,對第三人的加害行為起到威懾、預防作用,還有利於保險費率的降低或保險服務質量的提高。損害賠償責任最終由加害人承受無疑是立法選擇的最佳分配方案。

2、保險實質上就是集眾人之財,散個人風險。在經濟日益發展的今天,侵權責任的範圍越來越大,人們在極力保護權利的同時,權利也越來越易受到侵犯,有時不經意的行為就會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從而使人們陷入無盡的痛苦之中。保險制度則為人們解決了這些後顧之憂。

若第三人投保責任險,由保險代位權的行使帶來的問題便迎刃而解;若第三人沒有投保,我們也不能因為保險人資金較為雄厚,而將賠償責任強加於保險人身上,否則這無異於“劫富濟貧”,是極不公平的。立法可選擇由第三人投保責任險,從而將其承擔的損失通過保險而分散,這不僅可體現保險制度分散危險的功能,還可促使人們增強投保意識,從而促進保險業的發展。

3、保險代位權強調了保險的本質,任何制度都有其適用的限度和範圍,保險代位權也不例外。保險代位權適用範圍的有限性,並不與保險的理念相沖突。保險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就是損害填補原則,許多學者將這一原則視為保險的本質。而保險代位權正是這一原則的重要體現,雖然保險代位權適用範圍受到損害填補原則的限制,但從保險代位權適用的實際情況看,除了人身保險不適用外,其他種類的保險大多可以納入保險代位權的適用範圍,可見其適用範圍並非極其有限。

至於保險人之間約定的排除保險代位權的情況,在實踐中確實有其便利交易的好處,但這種約定存在的前提是保險業很發達,保險行業合作和自律程度很高,且保險人之間的實力規模相當,否則,它們之間是不會簽訂互免追償協議的。雖然有時候國家會基於公共政策的考慮而在某些情況下拒絕保險代位權的適用,但這些都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基於特定的原因做出的,並且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礎之上的,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我們不能因這幾個特例而否定這一制度。

綜上所述,就是關於保險代位權的本質的具體介紹,由此可見,保險代位權,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們在選擇保險的時候應該理性面對。通過上述小編整理的內容,希望大家能對保險代位權方面的知識,有更進一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