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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量刑過重刑事上訴狀怎麼寫?

尋釁滋事罪量刑過重刑事上訴狀怎麼寫?

一、尋釁滋事罪量刑過重刑事上訴狀怎麼寫?

首先,標題要寫“刑事上訴狀”。

然後,把上訴人(上訴人一般為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自訴案件的,上訴人為自訴人)的基本信息寫上,姓名等信息要和身份證保持一致,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信息也要寫上,需要提醒的是,不要有錯別字;被上訴人的姓名等一些基本情況。對於被上訴人這一塊,如果是刑事公訴案件中的被告人提起上訴的,不用寫被上訴人。

接下來,寫上訴人因何案件,不服哪個法院、什麼時候、字號的刑事判決,現提起上訴。接着要寫的就和寫起訴狀差不多了,寫明上訴的請求和上訴理由。

寫上訴請求,要明確,上訴的目的就是希望改判,對於是全部改判還是部分改判要寫清楚,但不能盲目的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和事實來寫。再寫上訴理由,寫上訴理由主要是對原判的不恰當的地方進行論述,論述過程中要提供相關依據。上訴理由這部分包括:論證原判認定的事實存在錯誤;論證原判適用法律不當;論證原審適用程序不當;論證原判作出判決所認定的事實不清(如證據不足就判決的)。這幾個方面根據實際情況來寫,有的就寫,沒有的就不用寫。需要重點注意的是,在論證上述情形時,必須要有依據。

最後,寫上“此致”,遞交上訴狀的法院

二、尋釁滋事罪屬於刑事案件嗎?

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屬於刑事案件,帶有“罪”的屬於刑事案件,承擔刑事責任。沒有達到犯罪的屬於治安案件。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尋釁滋事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不嚴重,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量刑過重的刑事上訴狀是一種法律文書,要寫明上訴的請求,事實及理由,尋釁滋事的案件並不一定都是刑事案件,沒有達到犯罪標準的,屬於治安案件,應該按照治安案件進行處理,但是如果構成受害者輕傷的,涉嫌尋釁滋事罪,需要按照刑事案件進行處理,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