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破產應遵循?
商業銀行破產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頓、破產宣告、清算、註銷登記和註銷公告等階段。
1.破產申請。《民事訴訟法》第199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債務人業可以向申請宣告破產還債。”按此規定,商業銀行在資不抵債時,它的債權人和其自身都可以向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2.破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破產申請書後,經初步審查,如果認為符合法定條件,則應在7日內立案,開始對案件進行處理。
3.破產公告。人民法院在受理破產案件10日之內應當通過媒體告知商業銀行利害關係人關於商業銀行擬破產事宜的行為。中止債務財產的其他民事程序和任何債務清償活動,並召集債權人會議。
4.破產和解和整頓。破產程序開始以後,如果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對擬破產的商業銀行進行整頓以緩解信用危機,可以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後,於法定期限內着手整頓擬破產的商業銀行,並中止破產程序。整頓期限一般為兩年。如果整頓使得商業銀行能按期清償債務,就在履行和解協議的目後終結破產程序,商業銀行恢復正常經營活動。若商業銀行在整頓期間從事有損於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和者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繼續惡化,則應終結整頓,宣告破產。
5.破產宣告。即人民法院通過媒體告知社會公眾擬破產的商業銀行破產事實成立,破產清算開始。破產宣告後,商業銀行事實上喪失法人資格。破產清算。破產宣告後,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對破產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進行清查處理。
6.破產財產的處理。破產財產是商業銀行依法享有所有權的一切財產,是破產債務清償的物質來源和依靠。包括:破產宣告是破產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以及應當由商業銀行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7.破產註銷登記和公告。破產財產分配完畢後,清算組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並向破產商業銀行的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工商機關核准註銷商業銀行登記後,公告該銀行終止。至此,破產商業銀行的企業法人資格才從法律意義上正式消滅。
-
財務公司的設立程序?
根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財務公司的設立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申請籌建財務公司,申請人須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下列文件、資料;第一,籌建申請書,其內容應包括擬設財務公司名稱,公司所在地、註冊所在地、註冊資本金、股東及其股權結構、業務範圍等...
-
貨物保險的類型有哪些?
一、貨物保險的類型有哪些?(一)基本險: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
-
銀行帳户管理的原則?
《商業銀行法》第48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的營業場所開立一個辦理日常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基本帳户,不得開立兩個以上基本帳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銀行帳户是指客户為辦理存款、貸款和結算業務...
-
什麼是銀行匯票,它是如何結算的?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人為經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匯票業務的銀行,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即為銀行匯票的付款。銀行匯票的基本結算規定如下:(1)單位和個人各種轉帳結算,均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