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金融服務 > 網絡貸款

離婚房貸未還完怎麼辦?

現在的夫妻在婚前一般都會以雙方的名義購置房屋,這樣子在老一輩看來也才算真正的成家立業,但是房價高漲,一般都會選擇以首付加向銀行貸款的形式買房來分散經濟壓力,可是如果婚後出現感情破裂最終走向離婚,這個離婚房貸未還完怎麼辦呢?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離婚房貸未還完怎麼辦?

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區分為2種情況:  

1、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雙方結婚後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87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可見,對於離婚房貸未還完的情況,首先還是尊重的是夫妻雙方的建議,如果雙方友好協商房產的歸屬,那麼房貸就由產權歸屬方承擔了,而之前的非產權方的損失就由現在的產權方進行補償,實在協商不下來的,才會訴諸法律,按照當時的實際情況判其歸屬。

標籤:房貸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