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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的借款合同

符合法律的借款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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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借款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呢?

  按實際情況,即使借款金額和日期是打印的,只要借款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經當事人在自願合法的前提下進行書面簽字確認就具有法律效力。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以上就是對打印的借款合同的解答,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