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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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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2-05 01:33:02瀏覽:3308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一般來説,在辦理北京市常住户口所需要的條件是:配偶一方是北京户口並且雙方結婚滿10年以上且年滿45週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與北京相關企業簽訂公司相關業務對口、北京人事局審批的公司人才引進。
辦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條件是什麼

一、辦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條件是什麼

辦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條件是:

不是有房產就可以辦理北京户籍的。

1、配偶一方是北京户口結婚10年以上年滿45週歲可以投靠

2、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與北京企業有進京指標的簽訂三方協議,並且是北京緊缺專業,與公司業務對口。公司給辦。

3、博士學歷或者擁有高級職稱去**公司上班,公司幫助辦人才引進,需要北京人事局審批。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二、北京市常住户口是什麼意思?

常住户口是我國根據户籍制度所確定的一種稱呼,原則上人員應當在户籍所在地進行生活,如果離開應當進行户口遷移,其目的是方便統計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為訴訟管轄的依據。隨着人口流動性的增強,人户分離的現象比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長期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則作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講,户口登記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離,則一旦涉及人員身份證明、户籍遷移等與户口相關的問題,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為準的。

集體户口,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户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户手續的居民,其户籍關係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户頭上的居民户口。

集體户口的户主是單位,是單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證之外最好的身份證明,集體户口不算,集體户口是在還是單位的員工的基礎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遷移,集體户口不可以個人自己交納社保,居民户口可以個人交納,孩子入學的時候如果家長是集體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該地區的義務教育,不算學籍。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辦理這個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話是需要一定的條件,不過每個地方辦理當地常住户口條件都是不一樣的,大家如果有需要辦理的話最好還是到當地的相關部門諮詢好相關辦理條件再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