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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户口跟監護人必須在一起嗎

户口2.85W

一、孩子户口跟監護人必須在一起嗎?

孩子户口跟監護人必須在一起嗎

孩子户口一般需要跟監護人在一起,未成年的第一法定監護人是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怎麼規定的?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三、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1)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2)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3)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四、可以撤銷父母監護權的情形有哪些?

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孩子,嚴重損害孩子身心健康的;

2、將孩子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孩子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6個月以上,導致孩子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着的;

4、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致使孩子處於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5、脅迫、誘騙、利用孩子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3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孩子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6、教唆、利用孩子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

7、有其他嚴重侵害孩子合法權益行為的。

綜上所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法定監護人,所以孩子的户口肯定要跟父母在一起,未成年孩子是沒辦法獨立立户的,將來有穩定的工作或者有穩定的住處以後,當事人可以將户口獨立出來。父母對孩子既有監護權,同時也要承擔監護義務

標籤:户口 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