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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轉入杭州有什麼規定?

户口1.19W

積分落户

户口轉入杭州有什麼規定?

積分落户,是指根據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累積的分值和當年度入户指標數,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准予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户籍遷入本市市區城鎮。是現行落户政策的補充。

積分落户每年申請一次,總積分=基礎指標 加分指標-減分指標。

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人才落户

(1)應屆普通高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科學歷無專業要求),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勞動合同)並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碩士以上學歷無需勞動合同及社保清單);辦理期限為:6月份畢業後至當年12月底,12月份畢業的至次年 6月底;

(2)具有全日制大專學歷者(35週歲以下,不含35週歲),正常繳納社保的,可申請辦理落户。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者(45週歲以下,不含45週歲),正常繳納社保的,可申請辦理落户。

(4)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週歲以下,不含50週歲)、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週歲以下,不含55週歲)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户、後就業”政策;

(5)隨遷條件:全日制大學專科(高職)學歷以上人才可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技師(二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45週歲以下,不含45週歲);

(2)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人員(35週歲以下,不含35週歲);

(3)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我市高級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

(4)其中1、2兩類人員需在杭州市區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3年(指與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並在該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不含補繳)且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並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類人員需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可遷移户口入杭;

隨遷條件:

本人符合落户條件且在杭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滿足市外夫妻投靠條件的,其配偶可隨遷。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

男女雙方結婚滿2年,一方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居住證》可自願申請投靠户籍在杭配偶,遷移户口入杭。

老年投靠

①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外地身邊無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本人或子女在市區或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城區子女;

②8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外地身邊無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可自願選擇投靠户籍在杭子女,遷移户口入杭。

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母。

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投靠

户口已在本市,與城鎮地區户主具有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關係的,可以投靠落户。

要在杭州進行落户的話,首先要確定了杭州的落户政策是什麼,看自己符不符合現在的杭州市落户政策,如果符合落户政策的話,即可向當地的户籍部門進行申請落户,如果不符合的話,只能夠通過相對而言,要渠道進入杭州户籍的方式來進行進入。

標籤:杭州 户口 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