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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內户口遷移有什麼規定?

户口1.94W

投靠親屬落户

吉林省內户口遷移有什麼規定?

(一)夫妻投靠户口遷入的,憑夫妻雙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擬投靠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户手續。

(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為法定結婚年齡以下沒有穩定工作、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憑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户口簿、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單位、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係證明申請辦理落户手續;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須具備獨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贍養老人能力,公安派出所憑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子女的非集體户口的居民户口簿、檔案中記載或《出生醫學證明》中能確認家庭成員關係的相關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單位、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係證明辦理落户手續。

(四)孤寡老人、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或無勞動能力的人投靠親屬的,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經當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可到近親屬或共同居住的贍養人、撫養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户手續,經縣(市、區)公安機關户政管理部門審核,市(州)公安機關户政管理部門審批後辦理落户手續。

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户口遷入

憑居民户口簿、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發票、契税完税證明辦理準遷和遷入手續。夫妻雙方户口不在一處的,在辦理整户遷移時,需提供結婚證。貸款購房無法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經核實可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貸款證明申請辦理;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權證、軍產房屋使用證、已實際履行的購買房屋合同、回遷房屋分配證的,憑各種繳費一年以上的票據(至少三種,如:水、電、煤氣、供暖、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等)、居民户口簿、身份證辦理準遷和遷入手續。

針對於市與市之間的遷移,只要是按照政策規定來進行牽引時課現在還有一種遷移是屬於人才引進遷移,主要是符合當地人才引進計劃,可以向當地進行申請户籍。具體規定需要根據所遷入市的相關標準來進行確定,每個市之間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