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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資整月休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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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是所有人都不能避免的,而對於在單位上班的職工來説生病就意味着需要請假治病而不能繼續工作,尤其是病情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就不得已必須跟單位請長假,員工無法工作不能為單位增收也就可能因此沒了工資。那麼,病假工資整月休怎麼計算?

病假工資整月休怎麼計算?

一、病假工資整月休怎麼計算?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病假工資計算公式、病假工資怎麼算?

1.病假工資計算基數:

1)其可以由勞動合同進行約定,但是不得低於相應的崗位工資;

2)如果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商約定標準高的,取其高;

3)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來確定。

2.病假工資的係數:

1)病假工資的係數與職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齡的長短相對應,一般來講,期限越長,工齡越短,係數越小;

2)現行法律規定,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80%;

4)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90%;

5)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100%;

6)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通過基數和係數相乘後得出的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職工病假待遇如果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二、病假工資支付規定、病假工資計算方法、病假工資計算標準?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 (基本工資×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1000×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 (1000×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當月工時工資 〔(1000÷21.75×病假天數)-應扣病假工資〕

2.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基本工資×70%)×應扣工資基數   基本工資×30%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 (1000×70%)×應扣工資基數  1000×30%

當月所得工資 = 1000 – 應扣病假工資

若員工當月所得工資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則以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支付。

因為沒有辦法控制的疾病的原因才被迫向單位申請長達屬於的病假,對此單位除了要根據病情予以准假外還必須向員工發放法律規定的標準工資,這是國家對長期勞動奉獻的職工的一種特殊法律保障。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