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遺囑是否需要公證
不需要。根據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六條之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遺囑繼承具有法律效力,公證不是遺囑繼承具有效力的必須步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
父母遺產房屋如何過户
1.首先,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户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2.其次,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户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而繼承人證明則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區公安局...
-
繼子女有法定繼承權嗎
繼承的時候遺囑優先,如果沒有遺囑,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有繼承權。《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
-
己經解除關係的養女有繼承權嗎
已經解除收養關係的養女,即已解除法律擬製的血親關係,故不再享有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
-
軍人異地離婚怎麼辦理
軍人離婚首先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後才會走司法程序。在出具證明之前還要經過軍內調解,軍內調解和出證程序是軍人離婚中特有的程序。關於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雙方自願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並符合婚姻法(自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