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兒有繼承土地
女子不論是已經出嫁還是未出嫁,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應與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繼承權。那種出嫁的女兒不能繼承父母遺產的説法只是農村的習俗,並無任何法律依據,當然女兒出嫁後不主張繼承權也是可以的,這是對自己權利的放棄,但這並不等於她沒有繼承權。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這就是説,子女對父母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不論是兒子或是女兒,女兒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
什麼是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遺囑人可以用錄音(含錄像、光盤以及其他電子讀物)的方式製作遺囑。以錄音形式設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錄音遺囑應當由遺囑人親自制作,遺囑人在錄製完遺囑後,應將記載遺囑的磁帶封存,遺囑...
-
代位繼承適用的條件有哪些
代位繼承的適用條件:1、被代位人必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等。...
-
夫妻共同遺囑的效力如何
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夫妻之間經過商量,對共同財產採取一致意見,用同一個遺囑的方式處理死後的財產。夫妻共同遺囑的設立是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處分的對象是作為遺產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遺囑,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同時也沒...
-
沒有見證人的代書遺囑有效嗎
見證人是代書遺囑的必要生效要件,沒有見證人的代書遺囑,因違反代書遺囑的法定要件,無效。關於代書遺囑有以下法律要件,需要完全符合,才是一個有效的代書遺囑。第一,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第二,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