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債務怎樣處理
一般共同清償。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也就是説,夫妻共同債務的,由夫妻共同償還。離婚時對夫妻債務分割未能達成一致的分割意見的,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判決分割。對於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由夫妻一方個人償還,對於另一方債權人沒有索要欠款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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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離婚訴前財產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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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中追究重婚罪的怎樣處理
重婚案件屬自訴刑事案件,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執行刑訴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八十六條和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重婚案件要達到法院受理並不被駁回起訴,必須:1、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訴;2、有明確被告人、具體訴訟請求和能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3、犯罪尚未超過追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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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後悔了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的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無欺詐脅迫行為,一般會被法院駁回。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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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離婚手續是什麼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雙方經過協商,攜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以及前述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並領取離婚證。另一種是起訴。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