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具有怎樣的法律效力
事實婚姻通常為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中,男女已經具備了婚姻關係存續的實質要件,只是缺少了形式要件。發生糾紛時,我國法律對事實婚姻的法律效力認定是有區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5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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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户口需要結婚證嗎
分兩種情況,新生嬰兒正常上户口,需要攜帶孩子父母雙方的户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孩子出生證。未婚生子女上户口,憑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説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户的非婚生育無户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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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異地補辦流程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雙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都不在異地當初也不是在異地領取的結婚證,那是不可以異地補辦結婚證的,否則,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直接向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然後婚姻登記機關會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會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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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沒有撤銷可以再結婚嗎
不可以結婚的。無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要件,不具備結婚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違法婚姻。無效婚姻在被宣告無效前,其婚姻關係受到結婚證效力的約束,不應輕易地否定其效力。在宣告無效前,當事人雙方仍應為互為配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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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一、2018年辦理結婚證的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二、2018年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