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認定是怎樣規定的
夫妻關係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證時始,終於辦理離婚證明或法院起訴,作出的離婚判決生效時止,或夫妻雙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關係自發生該法律事實時,婚姻關係終止。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自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之日起到婚姻關係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時,也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規定,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在這種情況下,補辦結婚登記之前的一定時間也應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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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結婚可以撤銷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條規定: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失而相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行為。《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一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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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異地辦結婚證流程是什麼
雙方異地辦結婚證流程,結婚登記程序:一: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二: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三: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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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去民政局領結婚證都需要哪些手續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中國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的證件或材料有: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由婚姻登記機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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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隱瞞精神分裂症婚姻無效嗎
可以起訴婚姻無效。法律規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且婚後未治癒的。但沒有規定是哪些疾病。《母嬰保健法》將有關精神病列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如法院認可婚前就有精神分裂症,婚後又沒治癒的,應該依法判決你們的婚姻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