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如何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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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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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沒離婚的情況下,妻子有權查丈夫的帳嗎
律師解析:從法律層面看,如果您不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無權利查詢對方的賬户,而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只有當您有充分證據證明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或者您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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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沒有房能不能原址分户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1、離婚後可以在原址分户,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3、如果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户主或者本人應當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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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都在在外地,要辦離婚手續是不是必須要本人要回老家才能辦?
律師解析: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因此,一般情況下是不能異地辦理離婚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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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户主鬧翻辦不了户口本怎麼辦?
律師解析:可以請求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協調解決,經民警説服無效的可以申請發給單獨户口本。一、對於立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願將本户居民户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至該家庭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且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