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如何提出申請辦理

申請教師資格定期註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師資格定期註冊申請表》一式2份;
(二)《教師資格證書》;
(三)中小學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
(四)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
(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七)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首次註冊的,應當提交上述(一)(二)(四)(七)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教師法》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全社會都應當尊重教師。

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如何提出申請辦理